皮甲,作为古代军队常见的防护装备,在明朝时期也是标准的军制装备之一。据《太祖实录》记载,朱元璋在观察到许多军队的铁甲因长期存放而锈蚀后,提出了改用皮甲的建议。他认为铁甲的制作过程繁琐且成本高昂,且长时间不使用会产生大量的锈蚀,浪费了大量人力和资源。因此,他指示改用皮甲,这样不仅便于修整,还能增强士兵的战斗力:
“敕中书省臣曰朕观甲胄之成甚不易也,初刳山取矿炼石成汁凝精为铁然后入工人之手锤炼剪制方成甲胄,久贮不用多锈蚀零落徒劳民力矣,令狭西之甲其数甚广,宜差人往视若有此等,即令修整其线穿者悉易以皮庶便壮士之用。”
尽管如此,明朝的皮甲并未成为军队的主要装备。根据《皇明经世文编》中的记载,明朝嘉靖时期,南京兵仗局存有大量的铁甲与皮甲,其中铁叶甲的数量远远超过皮甲:
“查得南京兵仗局、历年收贮直檐等盔三万九千九百三十三顶、铁叶甲五万五千二十二领、皮盔四万二千六百七十三顶、皮甲五千三百七十九领……”
展开剩余76%此外,《大明会典·卷一百九十二》中列出了29种头盔,其中大多数为铁制盔,皮盔仅占极少数。尽管如此,现存的明代皮甲实物大多来自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,且这些皮甲的样式和中原地区的盔甲有显著差异,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。
例如,德国奥芬巴赫皮革博物馆收藏的明清时期羌族皮札甲,便是明代皮甲的代表之一。还有在《岐阳世家文物图相册》中的李文忠皮甲残件,它由长条形甲片缀成,甲片上绘有龙纹,展现了明代皮甲的独特风格。
明朝的皮甲多见于南方地区,这与南方复杂的地形和湿润的气候有关。南方的战士更倾向于使用轻便的皮甲,适合当地的作战环境。弘治十六年,明廷便下令“令南方卫所,铁甲改用水牛皮造,绵绳穿吊”,进一步说明了皮甲在特定地区的广泛使用。
《武备要略》这部兵书中对皮甲的描述较为详细,介绍了其中一种纸甲内衬的皮鳞甲制作工艺。制作这种皮甲时,需要对生牛皮进行特殊处理,将其切割成小方片,涂上桐油后用火微烤,再撒上铁屑并捶打入皮革内,最终制作出的皮片坚硬如铁,具有很强的防护性。制成的皮片将像鱼鳞一样拼接起来,穿孔后缀连,能有效抵挡刀箭和弹药。
《武备要略》中的插图展示了这种皮甲的样式,它外形类似一件长袍,拥有交领和长袖,设计上符合战斗需要,同时也具备了较强的防护性能。另一种情况是《寄园寄所寄》中提到的皮甲,它表明皮甲在当时的防护力仍存在不足,常常需要用竹甲或其他材料进行加强。
明代的皮甲制作技术在《武编》中也有所记载。在广西,制作皮甲时,常将牛皮裁成甲片,用刀刮去毛皮,再用破碎的瓷器屑和生漆涂抹在表面,增强皮甲的硬度。这些甲片在经过油浸后,能够有效防止水分渗透,避免在潮湿环境中失去防护性能。
《经国雄略》中提到,皮甲的优点在于轻便,而铁甲则更为坚固,但两者都有自己的局限性。如果制作精良,铁甲可以做到轻便,皮甲也能做到像铁甲一样坚实。类似《武备要略》和《武编》记载的皮甲,属于工艺精湛、具备较高防护性能的类型。
同时,《筹海图编》中的“粤中田州甲”也为明代皮甲的一种表现。该甲的胸部用牛皮制成,经过灌油处理,而肩部和腿部则用牛角片制成。书中还提到,这种皮甲的价格低廉,仅需三两银子,对于普通士兵来说十分实用。《经国雄略》中也提到类似的皮甲,称为“广中皮甲”。
另外,《经国雄略》还提到了一种特殊的皮甲,称为“处州抗兵皮甲”。这种皮甲仅覆盖半身,其胸部由整块皮革制成,肩部有一件竖起的筒状部件用于防护头颈,腿裙则采用板条结构设计。因冲锋时士兵常常侧身,这种设计既能提供足够的防护,又不妨碍士兵的活动。与粤中田州甲相比,这种皮甲虽然防护性较弱,但依然具备较高的实用价值。
这些皮甲的制作过程中,大多数都需要进行油或漆的处理,以防止受潮。《经国雄略》指出,纸甲和棉甲虽然轻便,但不能防水,而经过油漆处理的皮甲则能够有效抵御水分,展现出其优越的防护性能。
总的来说,明代皮甲在防护性和轻便性之间找到了平衡,其制作工艺和多样性反映了当时对装备的多重需求。皮甲的应用,不仅限于军队,更在一些特定的地区和环境中展现了其独特的优势,成为明朝时期重要的军事装备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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